2013-03-19来源:黄河新闻网点击量:490
3月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在刚刚结束的省政府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上,省人社厅与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国土厅等部门联合,共同协作促进《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会议指出,就业是民生最大的保障,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其次,《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是就业保障,要排除万难鼎力支持。
在3月8日召开的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省人社厅厅长张健指出了就业难的大环境,但也有许多有利因素。他指出,《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出台实施,完善了就业法规政策体系,为促进就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今年山西的努力方向是:
落实完善就业政策
把调整就业资金使用方向作为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政府责任分工,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确保现有各项扶持政策有效发挥作用。加大就业资金投入,逐步提高公共就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建立常态化的就业扶持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制度,采取部门自查、地区间互查、专项督查、信息系统监察等多种有效方式,推进扶持政策的落实。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以“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创业与就业并重的工作思路,把鼓励创业与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与鼓励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5万人以上。完善扶持政策体系,重点推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加强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的作用。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创业项目库建设。拓展创业指导服务功能,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扶持重点群体就业
抓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主动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加强劳务品牌和劳务协作基地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规范公益性岗位。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整合、规范和管理,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村“两后生”10万人,培训创业者3万人。继续组织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山西太原人才智力交流大会”等专项活动。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就业信息与社会保障信息、企业用工信息的交换共享,打造“就业e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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